跳到主要內容
:::

氣候公民您好:
歡迎您提供氣候建言,
無論對減量、調適或本網站系統,
我們會將您的寶貴意見提供相關部會機關納入執行參考,
氣候公民對話,需要您的參與!

服務說明及個資使用同意書

本發表意見服務僅限於「當事人聯絡」及「案件處理」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
如您所反映事項有保密之需要,基於資訊安全風險考量,可改以書面並於書面資料加註「保密」字樣,郵寄至本署(地址:100209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,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收)。
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:

  • 一、蒐集之目的:為案件聯繫及通知,本署將於您陳情、請願、檢舉案件處理之目的範圍內,以電子或紙本方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非因公務需要,本署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但基於政府各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本署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,如涉及相關機關權責業務,將轉請主管機關處理並逕行回復,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如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教育程度、職業別、職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,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併予轉知主管機關。
  • 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內容: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教育程度、職業別、職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。
  • 三、蒐集個人資料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您所留存的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限為 3 年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,使用對象為本署或其他相關權責業務之主管機關,以電子資料方式利用。
  • 四、蒐集之個人資料所留存資料之權利: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行使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
  • 五、蒐集之不同意提供產生的權益影響:若您不同意提供以上個人資枓,本署將無法回覆或處理您的問題。
請確定勾選所有選項,方可進行下一步
返回頁面頂端